观热点:深圳首笔!成功办理!

来源:证券时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带押过户的出现,给传统的二手房交易带来新模式。

近日,深圳首笔“带押过户”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。

今年1月,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深圳市推广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的工作方案》,深圳开始全面探索推广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。此前,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《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登记申办指引》,该指引明确了三种服务模式、申请的主体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、申请流程、办理期限等相关事项。

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中心与公积金贷款银行密切合作,推进与不动产登记部门、公证机构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,优化办理流程、精简申请材料、压缩办理时限,最终顺利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“带押过户”业务。

据悉,公积金贷款“带押过户”目前主要采用“顺位抵押”方式,即先完成过户、抵押权变更和新抵押权设立等登记手续,待银行放款结清原贷款后再注销原抵押登记。“带押过户”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从提出申请到发放贷款,全程用时仅需10天,较以往节约了至少20天时间,且无需支付购房“过桥”费用,大幅提升了交易效率,降低了交易成本,进一步提升深圳市住房交易便利化服务水平。

与此同时,满足以下四个条件,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“带押过户”:

一是卖方原个人贷款存在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,或买方购房贷款需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;

二是交易房产不能有除了按揭贷款银行以外的其他抵押权人;

三是买方监管的首期款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之和大于原按揭贷款;

四是买卖双方不在涉诉期且不属于被执行人。

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“带押过户”模式下,公积金贷款将首先用于结清原贷款,剩余资金再划入卖方个人收款账户,以确保卖方公积金贷款债务得到清偿。“带押过户”业务模式下,交易资金也是通过银行全程监管,若买卖双方交易失败,买方首期款监管资金也将按照监管协议约定返回买方账户,可有效维护买卖双方、抵押人、抵押权人等各方权益,减少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交易风险。下一步,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将不断优化业务系统,改善业务流程,将卖方“商转公”公积金贷款纳入“带押过户”业务场景,实现“带押过户”公积金贷款在二手房交易场景全覆盖。

过去,购房者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,买卖双方签约后须由买方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,贷款审批通过后,卖方必须先结清原银行贷款,办理抵押注销登记,然后才可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的转移登记和买方贷款的抵押登记,抵押登记完成后买方银行放款,向卖方账户支付购房款。买卖双方不仅要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往多次,所需的时间周期也会很长,且在全部交易和登记手续完成之前,卖方结清原银行贷款的费用,很多需要借助过桥资金,房屋过户的成本高。

不过,记者在采访时发现,许多房产中介并不热衷向购房者介绍“带押过户”。在罗湖和福田的多个片区,接受采访的房产中介经理均表示,自己手里目前还没有采取带押过户的案例。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带押过户推行可能影响“过桥”贷款的收益,这或许也是中介热情不高的原因之一。也有购房者表示,希望有关部门能继续加大“带押过户”的推广力度,尽快明确更为清晰的细则。

责编:罗晓霞

校对:姚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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